《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充分考虑了未来建筑市场的市场化的需要,伴随着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与实施,为我国建筑市场的市场化推广做了重要的铺垫,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的“两个凡是”的要求。
一、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强制性规定条文大幅增多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定额计价方式相比,更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更加符合我国工程造价体制改革的目标。[1]
2013版本的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与2008版本的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在数量上没有变化,均为15条。但是2013版本的清单计价规范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投标报价、工程计量这五个关键性内容的强制性规定。通过对这些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可以为解决实际工程中产生的问题提供现实依据。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清单的强制性条文,使工程量清单更具有现实操作性。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部分强制条文由2008版的清单计价规范中语气较弱的“应”改为“必须”而形成。这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彰显出国家推行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决心。
二、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约束了招标人在招投标阶段的影响力
2013版本清单计价规范4.1.2款中明确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通过这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业主对工程量清单管理的精确性与约束性。
同时清单3.4.1款规定:“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与范围”,通过新增此条强化了业主对于风险分担的责任。
为了更加明确业主在评标环节的责任,清单计价规范第7.1.1款规定:“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投标文件为准。”
三、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化了“合同计价风险分担原则”
为了能够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预先采取措施,规避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从计价管理上适应项目精益建造的要求。[2]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4.1款规定:“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与范围。”这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合同计价风险分担原则”的强制性效力,规定了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或在签订合同时,载明投标人应该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
这从本质上体现了合同中风险分担原则应秉持一种权、责、利对等的思想,并充分考虑合同各方的意愿与能力,实现合同风险的合理分担。
根据3.4.1款,我们可以总结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参与各方的风险分别为:对于发包人而言,其承担的风险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省级或者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由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调整;变更类风险。对于承包方而言,承包人完全承担的风险是由于承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风险。对于发承包双方而言,其共同承担的风险是工程量偏差风险(按9.6.2款有约定时)、物价变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综观3.4.1款之相关规定,发承包双方之间的风险分担,其最终目的是提高项目管理绩效。
四、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依靠计量计价的期中管理,削弱竣工结算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2012年12月25日发布的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制定了一序列管理条文,建立起从招投标到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机制。[3]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较2008版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更加重视计量计价的期中过程管理,以过程期中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在2013版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1.2.1款中明确提出“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或者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应该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和复核的依据。
同时11.2.6款中规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这就很好地诠释了计量计价的期中管理在竣工结算中的作用。
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已经从发育阶段逐步走向成熟,从2003年我国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建筑工程根据市场确定价格,招投标施行合理最低价确定中标价格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4]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现代建设行业中的运用不断得到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不断得到更新完善。同时为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量、计价行为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文件提供了保障。
作者简介:
李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工学硕士
孟德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参考文献:
[1] 孔庆立.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重庆大学. 2009.
[2] 夏志浩.2013版清单计价模式下项目业主的风险管理[J]. 建筑经济. 2013(07):29-32.
[3] 秦基珍,刘志宏,张乾.浅析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的变化和特点[J]. 铁路工程造价管理 2013(04):8-11.
[4] 刘翔.08新清单计价规范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影响的研究[D]. 江西理工大学.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