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招标animated_leftanimated_middleanimated_right投标
简介 目录索引 图片索引 数据库 漫画
《招标与投标》文本版

坚守廉洁底线 打造诚信采购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诚信建设综述

总第 4期  作者(或来源): 岳向东

登录“龙岗政府采购网”,一系列政府采购诚信建设规章制度映入眼帘;走进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走廊里一块块美观、醒目的廉洁诚信宣传标牌令人赏心悦目;中心的诚信建设档案中,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以及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只要有失信行为都会记录在案……

根据深圳市及龙岗区关于开展诚信建设试点工作的部署,2011年8月,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迅速启动,在全市政府采购系统率先组织开展了诚信建设工作,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任务9.8亿元,节约资金4470.6万元,节资率4.6%,公开招标比率达95.4%。今年1至8月,共完成政府采购任务7.9亿元,节约资金4012.3万元,节资率5.1%,公开招标比率达88.9%。

 

一、诚信守法教育形式多样

政府采购诚信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教育发动是基础。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一班人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2011年以来,中心先后举办了3场诚信守法集中教育培训,全区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近800人参加了培训。此外,还派出科长和业务骨干,协助2个街道和区教育局举办了“依法规范诚信采购”培训班,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参加人的诚信意识。

在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有一条“廉政诚信文化长廊”格外引人注目。中心精选古今中外廉政、诚信方面的警示格言、图片,制作了30块宣传标牌,悬挂在办公区、供应商等候区和评标区走廊墙面。其内容主要分为对中心领导班子、干部职工、供应商、评审专家的诚信警示教育这四个方面,起到了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同时,中心还积极创新“纪律教育学习月”和政府采购“三纪”教育形式,寓教于乐,开展了廉洁诚信主题演讲、“行为规范大家议”、中秋廉政灯谜会等丰富多彩的廉洁诚信教育活动,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今年,中心还印制了一批“廉政诚信文化月历”,分发给中心干部职工和采购单位,做到廉洁诚信教育警钟长鸣。

 

二、诚信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2012年以来,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单独或会同区财政局陆续出台了《龙岗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保证金管理规定》、《龙岗区政府采购诚信档案管理办法》、《龙岗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行为管理规定》、《龙岗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串标行为认定指引》、《龙岗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龙岗区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制度体系。同时,中心建立了诚信建设专项档案,政府采购各方参加人的失信行为都记录在案。

 

三、强化监管建立奖惩机制

为供应商设置“安检门”,对失信行为实行“零容忍”,把失信供应商送上“曝光台”……近年来,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断加大政府采购诚信监管力度,着力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中心在采购文件中增加了10项供应商诚信责任及不诚信行为扣分方法,严格实行供应商失信行为污点记录。发现供应商有不诚信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扣分及污点记录,并记入诚信档案。深入推进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要求供应商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龙岗区政府采购。今年1至8月,共有543个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此外,在协议采购系统中增加了对不诚信供应商的屏蔽功能。

2011年以来,中心共配合区财政部门查处29家违法违规供应商(其中2013年查处7家),全部通过龙岗区政府采购网“不诚信行为曝光台”和龙岗诚信网予以公开曝光。其中一家严重违规的供应商,被处以禁止3年内参加龙岗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凡有不诚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再参加龙岗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中心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扣分,供应商还须缴纳一定的诚信保证金。

中心精心组织采购项目评审,要求每个评委、每个项目都现场签订《诚信评标承诺书》,做到公平、公正评审;同时聘请了20名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在对重大采购项目的开评标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2011年以来,共有91个项目邀请监督员91人(次)参与了评标现场监督。

从2012年起,中心还开展了中介代理机构国际招标委托采购项目监管,共对6家中介代理机构组织的19个国际招标委托采购项目档案进行了备案、检查和考评。

实施预选供应商制度后,中心要求采购人优先选择无不诚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同时,对优质服务供应商实行合同续期等奖励措施。“诚信激励、失信受罚”的诚信监管机制已逐渐形成。

 

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行为

打铁还得自身硬。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书记杨洪关于坚守“四条底线”的指示精神,把“廉洁采购”作为干部职工必须坚守的“生命线”,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等有效措施,着力打造“诚信采购”平台。 

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创建“廉洁机关”活动的开展,中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廉洁采购的生命线。编制并公开了《职权目录》、《工作流程》和《廉政风险防控示意图》,全体干部职工还自觉签订了《廉洁诚信承诺书》。

“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今年,中心再次对近年来制定的工作规范进行全面细致地梳理和修订完善。中心将所属工作职责、程序流程、规章制度、工作纪律从2006年的26项增加到现在的99项,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每个流程、每个环节的操作方式都有明确、细致的规定。各项工作规范已汇编成册认真实施,严格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确保规范操作。

2012年以来,中心进一步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制定了货物和服务七大类项目规范化采购文件模板并已实施,效果很好,并对生化分析仪等5类医疗设备实行最高限价新举措。2013年上半年,共有14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实行了最高限价,采购总额971.6万元,节约资金90.7万元,资金节约率9.4%(项目最高节约率22.5%),比其他医疗设备类项目节资率高出7个百分点。此外,通过严把采购文件制作关,精心组织采购项目评审,有效预防和杜绝了“间接操作”、“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扎实有效的诚信建设,赢得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好评。2012年10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率区人大代表莅临中心专题调研诚信建设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广东省预防腐败局、广东省《党风廉政》杂志社、深圳市检察院、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韶关乐昌市纪委、江西九江市纪委、四川泸州市江阳区纪委、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湖南郴州市市编办及财政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先后莅临中心考察。《政府采购信息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市委《信息快报》、《深圳侨报》、《龙岗新闻网》、龙岗电视台等媒体也多次予以宣传报道。2012年,中心被评为“龙岗区建设廉洁城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龙岗区重点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作者简介:

岳向东,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