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海外铁路建设项目和国内铁路项目实施有着很多不同的地方,海外项目的施工影响因素往往更多,不确定性更大。海外铁路工程物资供应要经过长时间的海上运输才能到达施工现场,由于物资的海运受到外界因素制约,经常出现不能顺利到达施工现场的情况,因此,导致工程施工进度受到耽误。
现阶段,海外铁路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模式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在招投标工作中,评标、定标是关键的步骤。而评标方法是评标、定标工作的根本与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依据评标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价,判明各个投标人的优劣好坏,对于各个投标人进行有效区分,继而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评标方法同时也是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判断评标过程是否公平、是否合理的依据;如果评标方法出现细小的偏差,都会导致评标管理决策失误,导致招投标工作的失败。
一、海外铁路建设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常用的评标方法
在海外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招标过程中,可以采用的评标方法有许多,各个公司在评标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从笔者海外铁路物资采购招标、评标的实践来看,主要使用的有两种,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而在实际工作中,这两种方法尽管经过多年、多行业、多专业的使用,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弊病。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在我国的实践中,由于投标人之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着多方博弈,“最低价中标”的优点没有在实际评标过程中得到体现,出现了以下一些问题:
1.串标、围标
理论上来讲,投标应该是投标人独立的经济行为,而在实际过程中,某些时候投标人给出的报价不是根据自己的生产制造成本得出的,而是几家投标人串通在一起,把价格给哄抢抬高了。最后中标单位以高价中标,中标价远远大于根据生产制造成本计算出来的报价,中标人再把多出来的利润分配给另外几家配合串标、围标的单位。
2.恶意低价抢标
按照投标人的合理投标假设,所给出的报价应该大于成本。而实践中,很多投标人为了在招标竞争中获胜,不惜一切代价,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中标。在签订合同以后,中标人不能够保证自己的利润,合同无法执行,而选择在物资供应过程中降低质量、降低货物标准,提供劣质品,最后的结果是使得铁路施工企业在国外的形象受损。
(二)综合评估法
实际操作中,综合评估法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评估法使招标流程重形式、轻实际
在海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的实际操作中,价格这个评价因素得到的权重一般都在70%以上。由于价格因素占了过高的权重,价格有优势的投标人基本上会成为最终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主要特征之一是“综合”性。评标专家应该在考虑价格的同时,也着重评价投标人的其他重要因素。由于价格部分占的比重过大,综合评估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综合”性的体现并不是十分明显,最终招标结果的说服力不强,不能让人信服。
2.评标的主观因素较多,随意性大,容易形成贪污腐败
以上两种评标方法各有利弊,为海外铁路项目建设物资招标采购的实际操作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与依据。
二、海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评标方法的改进
对于海外铁路建设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来讲,在运用法律明确规定的评标方法时,应该针对评标方法应用流程以及适用条件出现的问题,不断地改进评标方法。
(一)建立健全企业招投标管理机构
由于缺乏一个在海外铁路建设工程行业的领导者,执法机构也没有全面监督,又没有统一的招投标平台,招标主体的招投标经济活动均在系统内的有形市场内开展,海外铁路建设物资招标、投标基本上处于封闭经营状态。
海外铁路项目物资的招标投标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管检查从宏观管理体制上存在着行业垄断、各自为政的现象。在各个公司内部,招标专业部门自己监督自己,集“裁判员”、“运动员”于一身。对此,可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
1.招标监管机构
首先,海外铁路施工企业应该在内部建立物资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与招标专业部门独立开展工作。招标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有:
(1)拟定公司内部统一的招投标管理办法。
(2)管理海外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评标专家库。
(3)监督招投标过程。
(4)受理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
2.海外铁路工程物资评标专家库
目前,国内缺乏海外铁路建设各专业的专家,致使大部分评标专家经常要从国内各个工程局组建的专家库内抽取。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某个评委给某个投标人的评分特别高或特别低,明显带有倾向性。因其享有独立评标的权利,现场监督人员较难发表意见或者过多干预。为了防止个别评委的倾向性,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采取一些措施,如:剔除最高和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要求评委对其评定分数超过平均分一定范围的原因作出具体解释等等。
对一些技术不是太复杂,货物规格型号基本统一的项目原则上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便是采用综合评估法,也要设定好评委的打分区间,适当限制评委的自由裁量权,避免评委打“感情分”。
为加强评标专家的责任,完善海外铁路工程专家库之后,还需要建立评标专家考核机制,考核可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评标业务水平三方面进行,通过对评标专家的考核,减少评标过程中的主观性与随意性。对评标专家的工作态度、评标纪律、专业水平、保密情况等进行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建立高素质的评标专业队伍。
3.标后管理
标后管理是目前海外铁路物资采购招投标监管工作的短板,目前大多数的关注焦点在于招标投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以及海外铁路工程货物质量都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亟待完善。
在招标实践中有时存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第一名投标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让第二名顺利中标的情况。这里不排除第一名投标人由于同时多个项目中标或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况。但也有可能存在第二名的工程报价比第一名的报价高得多,第一名投标人放弃中标,第二名给予其差额补偿,第一名投标人不做工程就可以得到较高的收益的情况。这是一种评标公示后串标的典型行为。由于铁路物资供应商数量有限,串标操作比较容易实现。为了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建立第一名放弃中标审核制,如果没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放弃中标资格,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还要补偿与第二名投标报价的差额,并作为不良记录在网上公示,以杜绝评标后的串标问题。
虽然围标、串标在招标过程中都是隐蔽进行的,不易发现,但在招标完成后的合同履行阶段往往会现出端倪。因此,标后跟踪监管就成为了防止围标、串标的另外一个突破口,通过建立合同备案,结合市场巡检,及时发现查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事后检查,严把标后监督关,加强标后监管力度,是规范招投标市场,有效防止围标、串标行为的有力保证。
(二)合理低价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条件是投标价格不能低于成本。实际操作中,评标专家对于投标人的成本价很难确定,并不能够精确地判断出每一位投标人的价格是否合理,是否低于投标人的成本。这里需要招标人在招标前期做好调查研究,对于物资技术标准以及物资供应市场情况深入了解,掌握物资价格的最新动态。
我们知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中标人除了需要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以及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之外,还需要保证投标价不能够低于成本。尽管低价评标法有许多优点,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恶意低价竞标的风险。
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必须要有相应的措施,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认定投标价是否低于成本,企业内部工程造价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应该联合研究每次招标的标底;其次,采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担保,解决低价抢标、恶性竞争等方面的问题。
(三)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应用综合评估法的时候,权重的设置往往比较主观。层次分析法,可以给出一套科学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减少综合评估法在运用时的主观性。
层次分析法的主要思想是对一个复杂的问题进行分层、分因素,决策层由多因素构成。而单层因素的权重分配并不需要一次性把该层所有的因素都进行考虑,而是通过该层次内所有因素两两比较,通过计算而得出该层次所有因素所得到的科学、合理的权重。层次分析法的算法是:把同一个层次的所有因素两两比较,构造判断矩阵,求出其最大特征值,及其所对应的特征向量;归一化后,得到的最后向量 即为某一层次指标对于上一层次相关指标的相对重要性权值。
1.评价指标设立
通过实地调查的方法获取评价标准因素。根据层次分析法,对于海外铁路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的评价指标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确定:
根据目标要求把本次招标评分标准分为投标价格、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大类。
得到的初步细分结果如表1。
表1:海外铁路项目物资评标因素细分
决策层 |
准则层 |
子准则层 |
说明 |
最 优 投 标 方 案 |
投标报价 |
报价价格 |
物资运输到港口的总价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的实力 |
企业注册资金、资质认证、银行资信和品牌认可度 |
|
标书响应程度 |
供货范围、交货期、包装、付款方式 |
||
服务承诺 |
售后服务、运营期保证 |
||
技术部分 |
质量证书 |
技术质量证件、行业颁发的产品认证书 |
|
技术标准 |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质量能力保证 |
生产质量保证、生产检验标准 |
2.评价指标权重分配
设立指标的工作完成以后,应该进行指标权重的分配。根据商务部分的细分,把投标人实力、响应程度、服务承诺这三个因素进行两两比较,构造出比较矩阵。成对比较矩阵的数值,可以采用1-9标度法给出。用同样的办法构建比较矩阵,求出技术部分的权重。
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同一个层次的权重确定完以后,最后综合报价部分,根据报价、商务、技术这三个要素的重要性,对其进行两两比较。
运用层次分析法,综合上述3个权重向量,本次投标中最后的权重评分表为表格2。
表2:权重分配表
准则层影响因素 |
子准则层影响因素 |
权重分数 |
投标报价 |
报价价格 |
0.65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的实力 |
0.05 |
标书响应程度 |
0.05 |
|
服务承诺 |
0.05 |
|
技术部分 |
质量证书 |
0.05 |
技术标准 |
0.10 |
|
质量能力保证 |
0.05 |
至此,海外铁路建设项目综合评估法的评价指标体系已经完全建立起来,可以应用到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招标实践操作中。
三、结束语
海外铁路建设项目物资招标采购中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着投标人围标、串标和恶意低价竞标的风险;综合评估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着评价指标因素设置随意,指标权重分配不科学的问题。
通过在评标中合理低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价格超出合理范围的时候,应该启动答疑、澄清程序,判断该投标人是否恶意低价竞标;通过层次分析法科学的指标权重分配方法,建立起一套合理的评判机制,减少综合评估法在应用过程中招标方权重设置主观性大、评标专家评分随意性大的问题。
仅仅对于评标方法作出改进是不够的,在实际招标管理活动中,应该提出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增加评标的合法、合理性。首先,应该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机构,特别是需要建立独立的招标监督机构;其次,需要优化评标专家库,海外铁路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供应有着自身的特点,目前国内相应专业的专家较少,评标专家库优化后可以满足招标评标工作的需要。
评标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专业的工作,改进评标方法以及设立一套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管理机制是在物资部门实施的最直接、根本的做法。笔者认为:进一步优化应该在公司海外战略、项目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如果能够将在公司管理这一层面作出的改进办法进行一个有机的结合,对于物资招标中的评标方法研究将会有进一步的完善作用。
作者简介:
黄均,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牟萍.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研究[D].北京:华北电力大学,2011.
[2]邓峰.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与实践[J].企业管理,2003,10(32):45-47.
[3]编写组.政府采购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