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浙江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6〕16号)精神,加快建设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管理法制化,8月15日,《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施行,正式启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改革。
根据方案,嘉兴市按照“整合资源、分类统一,创新监管、规范运行,优化服务、提高效能”的原则,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市、县两级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于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交易流程统一、交易信息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评标专家统一”,着力打造“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模式。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市信用管理的统一,构建完善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2017年6月底前,形成全市范围内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同时,有序推进排污权、用能权、依法可交易农村产权、政府特许经营权等其他公共资源(要素)纳入统一平台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切实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